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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骗取、套取扶贫项目资金,都昌两名村干部被警告处分

    信息发布者:jiangtao
    2017-08-22 09:49:25    来源:搜狐新闻   转载

    近日,都昌县纪委监察局对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行通报,2011年至2012年,蔡岭镇蔡岭村委会分两次骗取扶贫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村部建设等开支。经蔡岭镇纪委研究决定并报蔡岭镇党委同意,给予蔡岭村支部书记吴丛中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  2015年, 徐埠镇港南村支部书记、村主任王鸿才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1万余元用于垫付村办公楼建设资金。2016年7月,经群众反映后,港南村才整改到位。经都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给予王鸿才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  通报指出,这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,不仅严重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利益,阻碍了脱贫进程,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,侵蚀党的执政基础,必须严肃处理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,举一反三,引以为戒,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。

    编辑:紫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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