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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都昌各位家长,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属违法行为!

    信息发布者:jiangtao
    2018-12-19 08:41:33    来源:都昌在线   转载

        12月17日早上,笔者送小孩子上学,在都昌县城街头碰到两个小孩子(初中学生模样)合骑一辆电动车,差点与我相撞。小孩子骑车都有点猛,安全意识比较淡,这就要我们作为家长,作为成年人给他们拉紧安全之弦。

      电动车方便快捷,是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,也成了不少中学生上学的代步工具,但是中学生尚处于生理、心理发育阶段,自我控制能力差,相应的交通安全意识并未与之相适应,忽视交通规则现象较为突出。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,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;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,引发交通事故要承担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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